4月11日起,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需要經過自愿申請、分類驗收等程序,經檢查驗收合格,可有序恢復營業。
根據《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2022〕5號》及《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恢復營業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區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安全、有序恢復營業,制定本指引。
一、驗收對象
經市、區教育局或人力資源局許可或備案,并在民政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各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向區教育局或區人力資源局提出復課申請。
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開展語言能力、體育、藝術、科技等培訓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應向所屬街道提出復課申請。
二、恢復營業時間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恢復線下服務的時間原則上不早于4月11日。按50%限流開放,在入口處安排專人負責測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嚴格實施掃場所碼入場,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或行程碼帶星不得入場。
注:場所碼可在“微信”→“粵省事”→“粵康碼”→“公共場所”→“我是管理員”進入管理員端,完成實名認證,進入綁定頁面填寫所屬區域及場所具體名稱,生成“場所申報碼”。
三、恢復營業條件
(一)建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人員“白名單”
各機構建立以教師、學員等為單元的白名單,全覆蓋、無遺漏分類管理,所有進入培訓教學、托管場所的人員均納入“白名單”管理,“白名單”外的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
(二)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恢復營業“負面清單”
各機構存在以下任意一種情形的,不得恢復營業:
1.培訓教學、托管場所在“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及中高風險地區的;
2.恢復營業工作未經屬地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專班批準的;
3.不能保證師生員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返崗、復課前在深圳核酸連續3天每日一檢的;不能保證恢復營業后,落實掃場所碼入場,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或行程碼帶星不得入場的;
4.師生員工健康情況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師生員工健康申報要求的。
四、恢復營業申報
(一)機構申請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對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清單》(附件1)相關要求,逐條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定線下培訓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并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流程(附件2),扎實開展一次師生員工返崗、復課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演練。準備好相關材料后,符合營業條件的機構可在工作日向區教育局(或區人力資源局、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各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3。
機構需提交的申請資料有:
1.《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清單》(附件1),由督查驗收組出具評估驗收意見并簽字;
2.《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附件4),由機構填寫并蓋章;
3.《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附件5),由機構填寫并蓋章;
4.《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師生員工健康信息申報卡》(附件6),由機構教師、學生、家長填寫并簽字;
5.《坪山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復課申請白名單》(附件7),由機構填寫并蓋章。
(二)分類驗收
1.對教育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由區教育局會同衛健、民政、市監等部門,有序開展線下培訓檢查、疫情防控驗收等工作。
2.對人力資源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由區人力資源局會同衛健、民政、市監等部門,有序開展線下培訓檢查、疫情防控驗收等工作。
3.對未經教育或人力資源部門許可或備案,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開展語言能力、體育、藝術、科技、托管等相關業務的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由各街道辦事處牽頭會同衛健、市監等部門有序開展線下培訓檢查、疫情防控驗收等工作。
(三)結果報送
各單位組織驗收后,將驗收材料匯總發送至坪山區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備案。
五、相關要求
(一)明確主體責任
各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法定代表人是復工復課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二)強化機構管理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根據《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恢復營業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詳情可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查看),細致做好師生員工返崗、復課前各項準備工作,并向有關部門提請進行復課驗收,經檢查驗收合格的可有序恢復營業?;謴蜖I業后,各機構參照《深圳市學校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1版)》(附件8),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掃碼可查看《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恢復營業工作方案》
(三)實施專項督導檢查
恢復營業后,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同級衛生、疾控、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恢復營業工作方案》要求,對各機構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落實不到位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附件
1.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清單
2.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流程
3.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
5.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
6.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師生員工健康信息申報卡
7.坪山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復課申請白名單
8.深圳市學校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1版)
識別二維碼
即可查看附件
坪山區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