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新安所執法人員戴林君表示,歡筷營養配餐有限公司在防疫防控、消毒消殺等方面落實情況較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較到位,后廚食品加工操作基本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但仍有兩處細節可優化,一是紫外線消殺記錄表日期未標注清楚,二是留樣記錄未區分學校和企業。兩處細節共扣1分,量化評級維持A級,后續將持續跟進企業改進情況。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新安所執法人員戴林君(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