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腳醫生為賣淫女看病,就算協助組織賣淫罪呀?典型的錯判。在杭州開診所的赤腳醫生陸濤,是因為多次上門給賣淫女瞅病(感冒發燒)而被判協助組織賣淫罪。網友看了這個案子說判得沒錯,因為他明知賣淫,還多次上門協助,他還是個黑診所,沒有資質,但是我還是同意刑辯律師付士峰的看法,這是一場典型的錯案,它屬于定性分析錯誤。
赤腳醫生給賣淫女看病其實屬于無危害的中立幫扶行為,第一點法律起的是兜底作用,它是道德的底線,所以他不應該對一名普通的赤腳醫生產生過多的苛責,陸濤醫生最初是怎么跟這賣淫女認識的,就是因為他在自己杭州的診所里問診,然后走進來一個叫李某華的,自稱是休閑店的老板,他跟陸濤說,我店里有很多服務生生病了,不方便過來,你過去幫我看一下,然后陸濤就去了幾次,注意他跟記者的表述,他判斷,他認為那是個風月場所,他沒有親眼看見實質性的性交易,因為他給那些女孩看病的時候,那些女孩一直有人看著,并且別人也在背后議論,說這可能是個風月場所,所以他自己心里才有個數,這大概率是個組織賣淫的場所,把他這個過程帶入一般人視角,就肯定沒犯罪,相當于我是外賣員,我是送水員,我知道這可能是個風月場所,我往這送外賣,我往這送水,我也犯罪了嗎?
第二點,你要知道把醫生的看病行為算作協助組織賣淫罪的“協助”,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解釋范圍,刑法它必須是定性準確的,如果這一條款存疑,不知道犯沒犯罪,必須朝著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向去解釋,法律中對協助有明確的解釋,就是明知別人在組織賣淫犯罪活動,還為其招募或者運送人員,或者是充當其保鏢,打手或者是管賬人的,這種才按協助組織賣淫罪處罰。在這個案件中,赤腳醫生陸濤,像外賣員、送水員一樣,從事的是一般性服務,根本就沒有作為上述角色參與其中,而且他得到的也是自己行醫的報酬,不跟賣淫組織一塊分錢。
綜上,赤腳醫生陸濤的協助組織賣淫案肯定是一個錯案,但它既然不是這個罪,還能是啥罪,是非法行醫,沒有資質?別瞎說。刑法對非法行醫也有規定,那些未取得職業資格的人,通過行醫嚴重損傷他人健康,造成他人死亡,這種情節嚴重的才算非法行醫,人家陸濤有鄉村醫生從業資格證,并且人家也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后果,所以不算非法行醫,他唯一做錯的就是當初從安徽的六安鄉村衛生室,因為艱難生存,從而來杭州投奔他的哥哥,來開了一個診所,因為《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規定了,鄉村醫生只能在村里行醫,哪怕跨縣都得經縣級的衛生管理部門來審批許可,跨省就更是違規的了,所以陸醫生應該背負的只有行政違法這一條,僅此而已。
網友們也不要噴現在報道這個事件的《南方周末》了,因為他們在做4個字,保障人權,這個案子過去也有10余年了,但是對于原被告人可能判無罪的情況,法院應當立即受理。上級法院對于下級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經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可決定或者裁定再審,陸濤表示自己牢也坐了,事情過去很多年了,不想再提了,現在唯一擔心的是這個案子以后會影響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的未來,請法院立即受理。
評論員:靳家興
編輯:梁煖
校審: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