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2019年05月22日訊 (記者鐘國斌)證監會、上交所聯合點名保薦代表人,可謂罕見。近日,上交所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發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中金公司的萬久清、莫鵬違規改動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注冊申請相關文件。證監會對萬久清、莫鵬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交所對兩人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
據了解,萬久清、莫鵬作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薦代表人,擅自多處修改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審核問詢函的回復》(簡稱《問詢回復》)及同步報送的更新版招股說明書中,有關經營數據、業務與技術、管理層分析等信息披露數據和內容,并由此同步多處修改了上交所問詢問題中引述的招股說明書的相關內容。
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上述不當行為,違反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相關規定,也違反了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規范。基于查明的事實,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是本次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上交所按照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意見,對其予以通報批評。該紀律處分決定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質量評價和誠信檔案。
上交所表示,上述違規行為發生,說明中金公司作為保薦機構,在保薦代表人業務管理、保薦業務內部質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上交所已對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創板相關發行上市申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監督管理。
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當天,證監會嚴肅處理違規改動科創板注冊申請文件行為。證監會指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違規改動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注冊申請相關文件。在上交所采取紀律處分的基礎上,證監會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兩名保薦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強調,注冊申請相關文件是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過程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注冊申請文件受理后,未經中國證監會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動。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科創板各項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履行信息披露、事項報告等義務,積極配合審核工作,全力確保申報質量。
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加大對科創板保薦業務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做好盡職調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項目風險,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推動科創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中金公司在處罰下達后表示:“就監管部門對于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的紀律處分和行政監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視,要求員工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并將進一步加強管控和培訓,提升保薦代表人執業水平、確保保薦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