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 自2017年以來,三大運營商多款“不限流量套餐”紛紛強勢上線,主打“不限量”的噱頭。然而,“流量不限量”并非真正意義上的“不限量”,而是“限速又限量”。運營商大張旗鼓地將“不限量”作為賣點,而嚴重弱化“限速限量”的重要交易信息,屬“誤導性遺漏”。
近期,深圳市消委會收到了多起關于三大運營商“不限量套餐”限速的投訴。市民王先生向深圳消委會投訴稱,他辦理了中國移動無限流量套餐(188元/月),后王先生發現當流量超過了20GB,網速就非常慢,于是他想更改為之前的流量套餐(30GB/月),被告知不能變更。市民李女士向深圳消委會投訴,她購買了中國聯通的不限量套餐(99元/月),出現限速問題。市民張先生購買了中國電信不限量套餐(90元/月),他發現從5月初開始電信限制流量,導致無法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香港《商品說明條例》也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遺漏重要資料;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等都屬于“誤導性遺漏”行為。該行為在香港地區屬于犯罪行為,雖然在我國目前對此行為沒有科以刑罰,但這種不良的營銷手法,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知情權是消費者行使自主選擇權的基礎和前提,知情權和選擇權沒有落到實處,公平交易權更無從談起。
深圳市消委會在調查中發現,三大運營商的“不限量套餐”都有限制性條款,且在官網首頁大圖宣傳中對超出流量后限速等限制只字不提,或者在資費詳情部分使用極小字標注,極易被人忽略。如中國移動“138元不限量4G飛享套餐”的網頁上,資費詳情部分用醒目的綠底紅色三號大字體標注“省內流量不限量任意用”,而在該網頁下方的黑色五號字體的套餐說明第5、6條顯示,當月省內流量達20GB后,將降低省內網速,當月國內總流量達100GB后國內網速將降至128Kbps以下。中國聯通199元的冰激凌套餐,用戶當月國內流量達到40GB后,上網速率將降至最高7.2Mbps,總流量超過100GB后,上網速率有可能降至不高于256Kbps。中國電信99元不限量套餐,當月流量達到20GB后,上網速率降至1Mbps;199元不限量套餐,當月流量達到40GB后,上網速率降至1Mbps。
不限流量套餐原本是件惠及消費者的好事,但如果運營商出現了“誤導性遺漏”,反而損害了消費者權益。為此,深圳市消委會要求運營商履行真實、全面披露交易信息的義務,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杜絕類似于“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對于“流量不限量”的限制性條款要標示醒目,并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以及有效期等需消費者注意的事項,要主動明確提示提醒,不得蓄意讓消費者感到混淆,確保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深圳市消委會將持續對此事進行監督。(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