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于2017年年底發起的與蘋果之間的訴訟在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獲得初步裁定結果,高通稱,福州中院已經初步裁定,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進口和銷售包括iPhone X在內的多款機型。蘋果方面表示已經提出復議,并宣布中國國內市場仍可購買這些產品。專家表示,裁定一經發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此次訴訟高通占據上風的是UI專利——即當用戶在瀏覽手機應用程序時,可以對照片的大小和外觀重新格式化,并在觸摸屏上管理應用程序。
據了解,由于高通在福州中院起訴的時間為去年11月,主要針對的是搭載iOS11系統的機型,涉及包括iPhone X在內的七款手機。但今年發布的三款新機并未包含在訴訟范圍內。業內人士表示,蘋果可以通過系統升級,規避專利風險。
高通與蘋果糾纏多年,此時這項裁決其實是高通收取蘋果專利許可費全球爭議中的一部分。去年7月,高通還在德國的曼海姆和慕尼黑針對其他專利對蘋果提起兩項訴訟,指控蘋果侵權,并要求德國禁止所有iPhone的進口和銷售。
有媒體稱,福州中院相關人士表示,該專利訴訟案已于上周下發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于專利禁制令范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對此,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華筠解釋說:“福州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一般指原告)的申請,在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裁定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裁定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此外,這種裁定一經發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這是一種針對訴訟程序進行的裁定,一般不會涉及到訴訟當事人的實體權利。”
招商證券表示,此次專利糾紛主要針對iOS11系統,尚未影響蘋果銷售。同時,蘋果也可通過更新iOS來規避專利侵權。同時,參考歷史iPhone新老機型銷量數據,預計如禁售嚴格執行,對iPhone全球銷量影響比例為3.59%至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