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3月15日訊 手機保護套(也稱手機殼)是消費者每天高頻使用和接觸的物品,兒童也會玩耍甚至入口咬噬。但我國目前尚無關于手機保護套的相關標準。消委會前期調查顯示,九成用戶習慣使用塑膠手機保護套。然而,塑膠制品中可能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最常見的如塑化劑、多環芳烴等。研究表明,接觸塑化劑較多的人群中,女性的內分泌系統會產生紊亂,對生育也有影響,兒童生殖系統的發育會直接受到影響。
消費品中的化學危害無處不在
據工信部統計,2018年我國手機用戶總數已達到15.7億。據不完全統計,75%的手機用戶會選擇使用手機保護套,即我國約有11億手機保護套用戶。手機保護套中有毒有害物質問題亟需引起重視。
實際上,手機保護套中有毒有害物質問題只是消費品化學危害問題的一點折射。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品中存在諸如塑化劑、多環芳烴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但消費者基本上一無所知。
據了解,目前,我國除了正在征求意見的國家推薦性標準《消費品化學危害限制要求》外,在消費品化學物質限用方面的標準或法規尚處于空白。與此同時,歐盟對化學物質管控有著嚴格要求,早在2005年就出臺了REACH法規,它涵蓋了大約68類3000多種限用物質和65種強制不得使用的禁用物質,其中許多物質對人體會產生危害。
從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到團體標準
2018年4月,市消委會聯合聯合福田區、鹽田區、寶安區消委會開展了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某些知名品牌的塑膠手機保護套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甚至某品牌手機保護套鉛含量超出標準限值1550倍,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這一檢測結果不容樂觀,消費者迫切需要一部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團體標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再次印發關于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發展壯大團體標準,鼓勵社會團體發揮對市場需求反應快速的優勢,制定一批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優化標準供給結構,促進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快成長。”為了維護廣大手機保護套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消費者組織,深圳市消委會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聯合福田區消委會、鹽田區消委會、寶安區消委會委托深圳市品質消費研究院,在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的基礎上,結合消費投訴數據,聯合華為、小米、vivo、網易嚴選等著名品牌企業以及天祥、通標等國際檢測機構立項制定了《手機保護套》團體標準。標準編制歷時6個多月,于2019年3月7日通過了專家評審。
這是繼兒童智能手表團體標準、衛生巾、面膜團體標準之后,深圳消委會主導制定的第四個團體標準,這也是“比較試驗+團體標準”這一創新模式又一成功體現。
《手機保護套》團體標準的三大亮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鼓勵制定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團體標準。”《手機保護套》團體標準可以說是一部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團體標準,它具有以下三大亮點:1.從消費者角度出發,重點對手機保護套產品的化學安全進行了規范,這在國內同類標準中尚屬首次;2.該標準中的主要化學指標參考了國際相關標準較高的測試指標限值的要求,如,多環芳烴限值等級要求參考了德國GS對兒童玩具的限值等級。3.該標準發布后,將依靠消費者的力量落實標準的實施與實施監督。
該標準并非高不可攀,它得到了手機保護套生產企業的一致認可。根據市區消委會30款手機保護套比較試驗發現,有23款手機保護套品質超出國際一流標準,在201項化學物質測試中,沒有檢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占比近八成。
《手機保護套》團體標準即將發布,它將填補國內外相關產品標準的空白,從需求側出發,倒逼供給質量提升,進一步推動塑膠手機保護套產業良性發展,實現高質量發展;同時,為消費者提供更高質量的產品,促進消費提質升級。
今后,市消委會將繼續探索實施“比較試驗+團體標準”的創新模式,以消費者為中心,以比較試驗為依托,參照歐盟等國際先進標準,牽頭制定更多消費品團體標準,為我國消費品化學危害管控提供助力,為消費者選擇好產品保駕護航。
附:本標準中填補國內外產品標準空白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