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0年3月17日訊 315期間,家樂福東莞、中山、海口多家公司榮獲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消費者委員會聯合頒發的“放心消費承諾商場”獎項。
據了解,申報“放心消費承諾單位”要符合以下條件: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政許可;有固定經營場所(電商須有正規公開的經營網址),并配備與經營規模相當的人員和設施;經營項目面向消費者,且與人民群眾消費生活密切相關;近兩年沒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或企業失信“黑名單”。
此次,東莞家樂福、中山家樂福均為當地首批獲得“放心消費承諾”稱號的單位。海口家樂福也在今年初,簽訂了“放心消費”的倡議書,承諾“7天無理由退貨”。
針對疫情期間表現優秀的企業,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還特別在“315新聞發布會”當天,特別表彰了深圳蘇寧易購、深圳家樂福、深圳蘇寧小店等公司。
家樂福根據《經營者“放心消費承諾”活動規則(試行)》向社會公開作出品質保證、誠信保證和維權保證的“三大承諾”,承諾不提供假冒偽劣商品,不提供“三無”產品;不作虛假宣傳;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等,充分發揮放心消費承諾單位示范作用,深入推進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深化消費維權社會協同共治,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家樂福作為零售業的標桿企業,一直將“食品安全”視為生存之本、發展之道,在保障民生,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對已獲得“放心消費承諾”“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稱號的單位,各地市監局、市消委會及各消委分會、各行業協會將進行具體監督指導,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持續加強日常監督,實施動態管理,并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參與監督。 (吳艷 通訊員謝海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