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日報2020年5月15日訊 開學后,家長們最擔心的是學生們的口罩問題了,口罩如何挑選,孩子戴一天會不會難受?早在5月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正式發布GB/T38880-2020《兒童口罩技術規范》推薦性國家標準,該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據悉,《兒童口罩技術規范》推薦性國家標準規定了適用于6歲至14歲兒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觀質量和測試方法,同時提出了19項主要性能指標。其中,在防護性能方面,要求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于95%,防護效果不低于90%;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于90%,細菌過濾效率不低于95%。在口罩佩戴的舒適性方面,標準推薦采用可調節式口罩帶。此外,在安全性能方面,標準規定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頜,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不應明顯影響視野;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導致不良反應的材料,不應經過有氯漂白;配有呼吸閥的口罩,其呼吸閥應牢固不變形,內部件不應脫落;不應使用系帶式口罩帶;鼻夾應承受20次對折不斷裂;口罩內層材料不應印花或染色。標準嚴格規定了有害物質殘留,甲醛含量不高于20mg/kg;口罩外層的印花圖案不應掉色,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等。
此外,兒童應在成年人看護下佩戴口罩,看護人應注意觀察并教育兒童正確佩戴口罩。兒童佩戴口罩期間不應打鬧或進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強度運動,不應拆卸呼吸閥及呼吸閥內部件;如佩戴期間出現呼吸不適、皮膚過敏等癥狀,應及時摘脫口罩,必要時應立即就醫。口罩應及時更換,不建議口罩洗滌后重復使用,已使用的口罩不能交換等。
當前,防疫工作仍不能放松,寶安區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在購買口罩時要做到“八不要”。
一是不要選擇無固定店鋪或無《營業執照》的商家;
二是不要購買經營者提供不出進貨憑證的口罩;
三是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及衛生許可證編號或無包裝的口罩;
四是不要購買包裝上是全外文,無中文標識的口罩;
五是不要購買不符合衛生包裝,包裝袋未密封的口罩;
六是不要購買短缺層數,實際產品層數少于包裝上標明的層數口罩;
七是不要購買以次充好,在紗布中夾有雜質面料的口罩;
八是不要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網絡平臺購買非醫用類口罩,謹防掉入不法份子以網購口罩為幌子的消費陷阱。
同時,寶安區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要向經營者索要購買票據,當您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請消費者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并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