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日報2020年7月9日訊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8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釋放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擴大消費需求、培育新興消費、推動消費提質增效、支持外貿轉內銷、營造促消費良好環境七個方面充分激發消費潛力,穩定和擴大居民消費,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持續擴大內需,培育建設強大國內市場,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的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重點聚焦當前制約消費增長的“堵點”,聚焦企業應對疫情中存在的“難點”,提出了7個部分共20條具體措施。
第一部分是“充分釋放消費潛力”,包括打造系列“深圳購物”活動品牌、大力繁榮夜間經濟等2條措施。
第二部分是“強力提振消費信心”,包括鼓勵汽車消費升級、鼓勵發展綠色和智能消費和著力提升品質消費等3條措施。
第三部分是“全面擴大消費需求”,包括促進文化旅游體育消費、釋放餐飲住宿消費需求和積極培育高端服務消費等3條措施。
第四部分是“加快培育新興消費”,大力發展數字信息消費、全面發展新零售、著力發展網紅直播消費等3條措施。
第五部分是“大力推動消費提質增效”,包括高標準打造特色商圈、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等3條措施。
第六部分是“大力支持外貿轉內銷”,包括加強企業品牌和標準體系建設、支持外貿企業對接國內市場、推動外貿企業觸網上云等3條措施。
第七部分是“營造促消費良好環境”,包括統籌落實促消費政策、實施促消費包容審慎監管和加大促消費宣傳推廣等3條措施。
《若干措施》的主要特點
《若干措施》立足疫情對消費市場的影響,堅持從供給端和需求端雙向發力,既著力提振消費信心,也著力幫助企業紓困解困,力促消費市場加快復蘇,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市民消費需求和經濟發展的影響。
《若干措施》著眼全年促消費穩增長的指標任務,既有穩住消費存量的措施,也有積極創造消費增量的條款,重點是出臺鼓勵汽車等大宗消費、實施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引入零售龍頭企業等措施,多管齊下穩定消費增長。
受疫情影響,一些市民消費信心不足,線下實體企業經營困難。《若干措施》針對性地制定了打造系列“深圳購物”活動品牌、大力繁榮夜間經濟、釋放餐飲住宿消費需求等具體措施,千方百計恢復消費市場人氣,提振消費信心,帶動消費市場盡快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消費活力。
疫情催生“云消費”“云購物”“云生活”等新消費。《若干措施》在消費供給方式上,大力支持發展新零售,培育新業態,創造新場景;在供給內容上,大力支持綠色消費和智能消費,通過促進文化旅游娛樂消費,發展信息消費,鼓勵高端服務消費,提升深圳品質消費等舉措,從源頭上發力補足消費領域的短板,通過不斷豐富和優化消費供給,擴大消費需求;在豐富供給上,積極支持外貿企業轉內銷開拓國內市場,鼓勵外貿精品進入國內消費渠道。
更好發揮消費的基礎性作用,良好的消費環境是提振居民消費的重要基礎,既要堅持著眼長遠,更要打牢消費基礎。《若干措施》提出了高標準打造特色商圈、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等措施,目的就是要解決長期制約深圳消費發展的瓶頸,要把促消費工作基礎打得更加牢固,重點是提升深圳消費的吸引力,吸引外來消費,促進內生消費,讓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更健康更持久。
《若干措施》的“真金白銀”
鼓勵發展綠色和智能消費。聯合生產廠家和家電銷售企業實施家電“以舊換新”和智能產品補貼計劃,鼓勵家電企業發放消費優惠券,對消費者新購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5G手機、4K和8K電視等智能數碼產品和節能家電產品,按實際購買價格的10%給予補貼,每位居民最高補貼1000元。
全面發展新零售。充分釋放5G、人工智能、物聯網、數據中心等“新基建”潛力為零售行業賦能,鼓勵零售企業、電商平臺利用新技術構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場景和新業態,完善新消費供給生態。深入推進零售業數字化,建設一批智慧商圈、智慧街區、智慧門店、智慧藥房,加快無人體驗店、智慧社區店、自提柜、云柜等新業態布局,滿足“宅經濟”“云生活”等新消費需求。支持線下企業拓展線上業務,推廣“平臺銷售+直播帶貨+短視頻”全渠道矩陣營銷,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業,按照其商品零售額增量部分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0萬元。
著力發展網紅直播消費。鼓勵傳統商貿企業開展直播營銷、內容營銷、社群營銷,發展“線上引流+實體消費”等銷售新模式。推動直播電商賦能優勢產業、專業市場和特色商圈,圍繞珠寶、服裝、眼鏡、鐘表等產業建設“一站式”網紅直播孵化器,支持直播企業、MCN機構等入駐,培育1000名網紅主播,打造10個100億級直播基地,形成行業集聚效應。
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研究制定制造企業設立專業銷售公司政策,鼓勵企業在深圳設立銷售總部,促進產銷專業化管理。推動大型零售商業企業在深設立獨立法人,對新遷入深圳的,對零售商品銷售額超過5億元的部分,按照0.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上限為1億元,不重復享受總部企業落戶和當年度商品零售額增長獎勵。對大型零售商業企業集團在深圳新設立且零售額納入“四上”統計的區域總部、業務總部、功能性總部等法人主體,按上述同等條件和標準給予獎勵。支持中小批發零售企業擴大營業規模,對新納入“四上”統計的企業(個體戶),當年每貢獻1000萬元商品零售額,給予5萬元獎勵。
加強企業品牌和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外貿轉內銷企業白名單,大力推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質同標”工程,加快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對接,提升產品品質,更好滿足國內消費需求。支持外貿企業建設國內營銷渠道和自主品牌,加強國內市場物流體系建設,高效對接物流供應鏈,暢通內銷渠道,打通內外貿“堵點”,加速外貿產品進入國內市場。對外貿轉內銷企業在產品標準轉換、自主品牌建設和物流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投入進行資助,單個企業資助上限200萬元。
支持外貿企業對接國內市場。支持舉辦外貿企業內銷對接和外貿產品展銷活動,鼓勵外貿企業參加國內商品展銷會,在市內大型商場開展“外貿精品周”系列活動,幫助外貿企業拓展內銷市場,對舉辦大型外貿產品展銷活動給予每場最高100萬元資助。在綜合保稅區推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允許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保稅展示交易中心,鼓勵建設進口商品分撥中心、直銷中心,構建進口商品分銷體系,擴大進口商品銷售。
推動外貿企業觸網上云。支持大型外貿企業在電商平臺開設旗艦店,鼓勵中小型外貿企業通過互聯網平臺多渠道拓展國內市場,建立“深圳品牌內貿云上展會”,搭建線上展館、工廠直播、新品線上發布,幫助外貿企業高效對接國內買家,擴大內銷,提升消費新增量。對外貿企業開設電商旗艦店、開展市場推廣等費用給予資助,單個企業資助上限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