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華潤萬家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駱女士
投訴要求:退一賠十
投訴進度:調解中投訴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2018年8月2日在華潤萬家碧波店購買三合一套裝樂事薯片,食用時發現該食品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7月12日,保質期為12個月,在本人購買時該食品已過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家應對消費者給予退一賠十的賠償。本人于8月11日到該店進行維權,該店店長拒絕賠償且態度惡劣。現訴求:退一賠十。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