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來源:福田區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倪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金方塊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消費者要求:退款
投訴內容:
本人于2022年9月30日在該商家處繳納1088元報名游泳班,剛交完錢該店業務員告知游泳班不開課。本人立即向商家提出退款要求,但商家一直拖延至今未退,多次溝通退款無果。
調查、調解情況:
福田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區消委會多次致電商家,均無法有效聯系上。后就該案件發函約談該商家,約談函被拒收退回。經查,該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街道梅豐社區梅村路1號梅林生活中心1層A115-117及2層A210-213、A215-221商鋪。
后續措施:
針對該商家拒不退款的行為,市消委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官網以及深圳新聞網、i深圳APP、都市頻道、FM105.7等多種渠道進行公示。
市消委會將持續關注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并視情況按照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行政部門移交投訴、信用推送、支持消費者起訴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提示:
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